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以及《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闽农林大教〔2018〕61号,下称“《推免办法》”)、《福建农林大学“严家显创新班”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闽农林大教〔2016〕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名额分配
(一)2021年各学院的推免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二)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三)学院符合推免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剩余推免名额由学校统筹分配。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专业素养倾向。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学期间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无补考。
(二)“严家显创新班”。2017级“严家显创新班”茶学专业大学第一至三学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需达到本专业人数前20%,生物科学(基地班)需达到本专业前50%,“严家显创新班”其他专业需达到本专业前40%。“严家显创新班”各专业(含生物科学(基地班))应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总分不低于425分),或者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分(托福、GRE等可参照认定)。
(三)其他专业。大学第一至三学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需达到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非英语专业应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或者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托福、GRE等可参照认定)。
(四)学术特长生。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简称“学术特长生”),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专业素养,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智育测评分数排名的限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学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3名)中的学生;获得银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中获得特等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获得一等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第1名)中的学生。
3.“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获得银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第1名)中的学生。
三、推免工作安排
(一)9月24日前,各学院按《推免办法》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9月25日前,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9月27日前,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学院若有开展“学术特长生”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还应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并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且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初选名单及“学术特长生”有关说明材料须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9月28日前,各学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院考核有关记录材料及相关记录介质由所在学院保存备查。
(五)9月29日前,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确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推免资格。
(六)所有拟推免生正式取得推免资格后,应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上传成绩单等,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七)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原则上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是推免生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遴选工作要切实遵守相关政策,按有关要求严格开展推免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畅通,维护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学校将依规处理。
(三)学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学院遴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开展推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学院要加强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推免生如不守诚信,占用学校推免名额而未入学的,学校将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并归入该生学籍档案;对在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2+3”辅导员专项推免生名额及遴选办法等由学生处另行公布。
(六)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及遴选办法由校团委另行公布。
附件:
1.2021届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及推免生名额分配一览表.xls
2.福建农林大学2021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doc
3.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4.2021年推免生初选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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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9qxj
福建农林大学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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