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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研究生推免情况:总体保研率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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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学籍与考试中心  时间:2020-09-18 浏览:6329次


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2021年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在校学习期间,前4年(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申请本校跨学科、跨学院推荐的学生,须对跨专业有特殊学术专长,如在相关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过相关学科科研活动并取得科研创新成果,或取得相关主干课程突出成绩等。

6.无考试舞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7.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特别注意:申请攻读中医(含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或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专业代码以1057、1051或1052开头),只限毕业时将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即符合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

(二)破格条件

若推免生具备基本条件中1、2、5、6和7,且在校学习期间,前四年(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不具备3或4中之一;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破格推荐,占各学院上报名额。

1.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且排名第一;或获省级金奖(含大学生英语竞赛获特等奖)且排名第一。

2.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SCI或EI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1篇以上者;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或CSCD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1篇以上者。

3.获得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第一。

(三)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须签署书面放弃协议,考生签名后学院盖章;排名在其后的学生按照学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推免生可以跨学院跨学科推荐,占用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管理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监督。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室报备声明。

(二)二级学院管理

二级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遴选工作,并受理质疑和投诉。各二级学院纪检干事应全程参与到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并发挥监督作用。

三、推荐指标分配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为95人,各学院计划分配指标如下:

学院

计划分配人数

备注

人文与管理学院

10

中医学院

12

医学院

21

针灸推拿学院

13

中西医结合学院

9

护理学院

9

药学院

1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6

合计

            95人(含破格)

四、材料准备及推荐名单确定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准备相关材料。

2.各学院根据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本学院院办,一份于2020年9月22日(下周二)下午16:00前学院汇总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室),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在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

   ②个人陈述(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③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

   ④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⑤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⑥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9月23日前各学院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各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4.推荐名单的确定

9月24日各学院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学分绩点(5分制)占总分80%,其他附加分(具体见下表)占总分20%,根据以上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并于9月25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名单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室),推免生名单9月26日在教务处网上进行公示。

各项目附加分分值分布

项目

分值

定义

1

参军服兵役

0.5分

大学在读期间参军服兵役者

2

参加志愿服务

0.5分

湖南省级以上(含省级)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合法性组织

3

到国际组织实习

1.0分

经选拔后参加的国际认可的全球性组织

4

科研成果奖(国家级)

0.5-1.0分

国家科技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排名不分先后)

5

科研成果奖(省级)

0.8分

湖南省科技厅、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排名不分先后)

6

科研成果奖(厅局级)

0.5分

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湖南省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排名不分先后)

7

竞赛获奖(国家级)

0.5-1.0分

经学校选拔代表学校参加的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项加0.5分(排名不分先后)

8

竞赛获奖(省级)

0.5分

经学校选拔代表学校参加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备注:1.社科类成果奖参照自然科学类标准执行;

2.第1、2、3项每项只可加分一次,第4、5、6项只可选其一且只可加分一次,第7、8项只可选其一且只可加分一次,各项目分值相加后乘以0.2再计入综合成绩。如:xx学分绩点为3.8,附加项目按分值相加后为2.0,最终成绩即为3.8*0.8+2.0*0.2=3.44。

五、推免工作日程表

内容

时间

负责部门

发布通知

9月18日

教务处

材料准备、初审

9月18-22日

二级学院

递交初选名单

9月22日(下午)

二级学院

初选入围名单公示

9月23日

二级学院

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9月24-25日(下午)

二级学院

推荐名单公示

9月26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上报教育部

9月29日

研究生院

六、电话或来信联系情况。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731-88458342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含浦科教园区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室)   邮编:410208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458097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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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研率: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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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籍与考试中心  时间:2020-09-18 浏览:6329次


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2021年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在校学习期间,前4年(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申请本校跨学科、跨学院推荐的学生,须对跨专业有特殊学术专长,如在相关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过相关学科科研活动并取得科研创新成果,或取得相关主干课程突出成绩等。

6.无考试舞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7.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特别注意:申请攻读中医(含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或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专业代码以1057、1051或1052开头),只限毕业时将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即符合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

(二)破格条件

若推免生具备基本条件中1、2、5、6和7,且在校学习期间,前四年(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不具备3或4中之一;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破格推荐,占各学院上报名额。

1.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且排名第一;或获省级金奖(含大学生英语竞赛获特等奖)且排名第一。

2.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SCI或EI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1篇以上者;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或CSCD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1篇以上者。

3.获得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第一。

(三)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须签署书面放弃协议,考生签名后学院盖章;排名在其后的学生按照学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推免生可以跨学院跨学科推荐,占用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管理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监督。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室报备声明。

(二)二级学院管理

二级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遴选工作,并受理质疑和投诉。各二级学院纪检干事应全程参与到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并发挥监督作用。

三、推荐指标分配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为95人,各学院计划分配指标如下:

学院

计划分配人数

备注

人文与管理学院

10

中医学院

12

医学院

21

针灸推拿学院

13

中西医结合学院

9

护理学院

9

药学院

1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6

合计

            95人(含破格)

四、材料准备及推荐名单确定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准备相关材料。

2.各学院根据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本学院院办,一份于2020年9月22日(下周二)下午16:00前学院汇总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室),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在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

   ②个人陈述(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③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 ;

   ④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⑤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⑥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9月23日前各学院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各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4.推荐名单的确定

9月24日各学院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学分绩点(5分制)占总分80%,其他附加分(具体见下表)占总分20%,根据以上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并于9月25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名单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室),推免生名单9月26日在教务处网上进行公示。

各项目附加分分值分布

项目

分值

定义

1

参军服兵役

0.5分

大学在读期间参军服兵役者

2

参加志愿服务

0.5分

湖南省级以上(含省级)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合法性组织

3

到国际组织实习

1.0分

经选拔后参加的国际认可的全球性组织

4

科研成果奖(国家级)

0.5-1.0分

国家科技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排名不分先后)

5

科研成果奖(省级)

0.8分

湖南省科技厅、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排名不分先后)

6

科研成果奖(厅局级)

0.5分

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湖南省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排名不分先后)

7

竞赛获奖(国家级)

0.5-1.0分

经学校选拔代表学校参加的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项加0.5分(排名不分先后)

8

竞赛获奖(省级)

0.5分

经学校选拔代表学校参加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排名不分先后)

备注:1.社科类成果奖参照自然科学类标准执行;

2.第1、2、3项每项只可加分一次,第4、5、6项只可选其一且只可加分一次,第7、8项只可选其一且只可加分一次,各项目分值相加后乘以0.2再计入综合成绩。如:xx学分绩点为3.8,附加项目按分值相加后为2.0,最终成绩即为3.8*0.8+2.0*0.2=3.44。

五、推免工作日程表

内容

时间

负责部门

发布通知

9月18日

教务处

材料准备、初审

9月18-22日

二级学院

递交初选名单

9月22日(下午)

二级学院

初选入围名单公示

9月23日

二级学院

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9月24-25日(下午)

二级学院

推荐名单公示

9月26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上报教育部

9月29日

研究生院

六、电话或来信联系情况。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731-88458342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含浦科教园区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室)   邮编:410208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458097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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