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9-21 阅读次数:1984 来源: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
校政秘〔2020〕117号
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推免工作文件的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敬民 匡光力
副组长:胡小松 薛照明 王 忠(负责纪检监察) 钱家盛
成 员:吕乐娟 吴成颂 高清维 秦 楠 高贵和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推荐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推免生的推荐和遴选工作。
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系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不少于5人组成,院系纪委书记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要制定完善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
二、推荐与遴选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要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四)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各院系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公告学校文件,公布本单位推免办法(包括院系遴选工作小组、遴选条件、专业分配名额和排名方法及优先推免项目、各项目优先等次等)和学生申诉渠道等。
(七)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推荐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前3学年已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20学分。
(三)综合评价
在将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遴选指标的前提下,对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考虑以下因素,并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1.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军功、优秀士兵称号、旅团级机关嘉奖之一,已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20学分,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复学后调整专业的按调整后成绩计算),可以获得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2.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由院系参照附件1中的相关核心期刊认定)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合格结题(由教务处认定);
3.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二完成人)(竞赛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
4.有志愿服务(由团委、学生处认定)和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认定)。
四、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今年继续执行“不对本校推免名额区分学位类型、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规定。教育部下达我校2021年推免生名额为757名(其中普通推免749名,研究生支教团8名),普通推免计划依据国家发展战略及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配名额见附件3。各院系要科学合理分配推免名额,将指标分配到各专业。
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工作见附件4《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的通知》。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安排,推荐工作于10月8日前结束,接收工作安排在10月12日至10月25日。
(一)公布政策
9月23日前,院系公布本单位推免办法等,本单位推免办法、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和报备名单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申请、院系考核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9月27日前,院系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推免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同时填写《安徽大学2021年度推荐免试名单一览表》(附件5)及提供推荐学生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63861202)。
(三)学校审核、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院系拟推免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四)系统填报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及时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步骤按网页提示进行)、网上支付和志愿填报等。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推免计划执行,已落实就读单位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招生考试。
(二)推免生的“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三)已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当年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在2021年7月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2.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五)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印发《安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和《安徽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的通知.doc
附件2 安徽大学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级别认定汇总表.doc
附件3 安徽大学2021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4 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的通知.docx
附件5 安徽大学2021年度推荐免试名单一览表.doc
安徽大学
2020年9月20日
安徽大学2021年免试硕士研究生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院系
|
名额
|
序号
|
院系
|
名额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31
|
13
|
哲学系(应用心理学专业)
|
5
|
2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31
|
14
|
历史系
|
15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44
|
15
|
艺术学院
|
29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18
|
16
|
法学院
|
21
|
5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25
|
17
|
社会与政治学院
|
21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4
|
18
|
外语学院
|
32
|
7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51
|
19
|
经济学院
|
55
|
8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47
|
20
|
管理学院
|
31
|
9
|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
32
|
21
|
商学院
|
72
|
10
|
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
8
|
22
|
文典学院
|
26
|
11
|
新闻传播学院
|
33
|
23
|
互联网学院
|
65
|
12
|
哲学系(哲学专业)
|
13
|
|
|
|
合计
|
749
|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
|
8
|
累计
|
757
|
2017年招生人数:5848,实际毕业人数小于该值
保研人数:757
保研率: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