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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推免情况:总体保研率11.9%

关于做好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22 05:4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2021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于2020年9月全面展开。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规范制定本学院的遴选、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1. 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计划,等额确定推荐名额。

2. 根据各学院核准的本届毕业生人数,重点向基础学科及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由学校分配推荐名额至各推荐学院。

3. 注重向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倾斜。

二、推荐办法及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参照《南京医科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工作程序如下:

1. 学校组织成立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由校领导主持,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纪委、团委、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领导全校推荐免试工作。

2. 9月中旬,教务处按上述原则向有关学院分配推荐名额,下发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学生工作处制定素质测评分测评方法;各学院组织实施本学院的遴选工作。

3. 学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学生于9月22日至9月24日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书》(附件3),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校验复印件。

4. 各推荐学院根据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总数和《2021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附件4),核定符合申请条件学生,9月26日前完成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审核。

5. 各推荐学院于9月28日前完成推免生资格综合评价分数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各学院推荐名额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至该学院的计划数。

6. 推荐名额不分为外推和内推两种,所有推免生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

7. 教务处于9月30日前完成推免生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公示与报名工作

教务处对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学生于9月30日至10月8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出现本人放弃或发现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经核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推免名额依次递补。研究生院与各学院负责指导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等工作。

四、“研究生支教团”专项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由校团委按照推免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最终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五、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 确定推荐名单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2. 确定推荐名单后,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六、特殊情况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1. 南京医科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 关于成立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书

4. 2021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

5.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6. 主动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声明

7. 回避报备书

推免附件.doc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2日

2021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

本科学院

本科专业(含方向)

推免生名额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84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学院

医学影像学

13

医学影像技术

康复医学院

康复治疗学

7

儿科学院

儿科学

11

第四临床医学院

眼视光学

12

眼视光医学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方向)

基础医学院

法医学

12

基础医学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8

生物信息学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检验与检疫

28

预防医学

统计学(生物统计学方向)

护理学院

护理学

12

药学院

临床药学

16

药学

医政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7

公共事业管理(医药贸易方向)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1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

总计

225

保研人数:225

保研率: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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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22 05:4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2021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于2020年9月全面展开。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规范制定本学院的遴选、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1. 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计划,等额确定推荐名额。

2. 根据各学院核准的本届毕业生人数,重点向基础学科及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由学校分配推荐名额至各推荐学院。

3. 注重向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倾斜。

二、推荐办法及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参照《南京医科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工作程序如下:

1. 学校组织成立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由校领导主持,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纪委、团委、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领导全校推荐免试工作。

2. 9月中旬,教务处按上述原则向有关学院分配推荐名额,下发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学生工作处制定素质测评分测评方法;各学院组织实施本学院的遴选工作。

3. 学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学生于9月22日至9月24日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书》(附件3),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校验复印件。

4. 各推荐学院根据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总数和《2021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附件4),核定符合申请条件学生,9月26日前完成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审核。

5. 各推荐学院于9月28日前完成推免生资格综合评价分数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各学院推荐名额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至该学院的计划数。

6. 推荐名额不分为外推和内推两种,所有推免生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

7. 教务处于9月30日前完成推免生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公示与报名工作

教务处对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学生于9月30日至10月8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出现本人放弃或发现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经核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推免名额依次递补。研究生院与各学院负责指导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等工作。

四、“研究生支教团”专项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由校团委按照推免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最终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五、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 确定推荐名单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2. 确定推荐名单后,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六、特殊情况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1. 南京医科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 关于成立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书

4. 2021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

5.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6. 主动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声明

7. 回避报备书

推免附件.doc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2日

2021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表

本科学院

本科专业(含方向)

推免生名额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84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学院

医学影像学

13

医学影像技术

康复医学院

康复治疗学

7

儿科学院

儿科学

11

第四临床医学院

眼视光学

12

眼视光医学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方向)

基础医学院

法医学

12

基础医学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8

生物信息学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检验与检疫

28

预防医学

统计学(生物统计学方向)

护理学院

护理学

12

药学院

临床药学

16

药学

医政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7

公共事业管理(医药贸易方向)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1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

总计

225

保研人数:225

保研率: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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