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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校本部)2021年研究生推免情况:总体保研率1580人

保研率:54.67%

保研人数:1580


学部 序号 学院 2021届推免资格公示名单
1 数学科学学院 100
2 物理学院 109
3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62
4 生命科学学院 44
5 城市与环境学院 62
6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56
7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17
信息与工程科学部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98
9 工学院 60
10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1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7
人文学部 12 中国语言文学系 73
13 历史学系 38
14 考古文博学院 18
15 哲学系 22
16 外国语学院 80
17 艺术学院 14
社会科学学部 18 国际关系学院 51
19 法学院 79
20 信息管理系 37
21
社会学系 46
22 政府管理学院 37
23 新闻与传播学院 30
经济与管理学部 24 经济学院 91
25 光华管理学院 82
26 国家发展研究院 14
跨学科类 27 元培学院 133
合计 1580

北京大学关于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法 (校本部)

2020-09-08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政策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各学院(系、所、中心)开展我校推荐2021年免试研究生工作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科学规范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1、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

凡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按时提交推免资格申请(登录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1)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2)已申请推免资格并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复试,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

(3)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健全多元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制定推免生选拔标准。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重要、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但不得据此单列计划。

学生成绩数据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各院系的综合排名标准由院系自行制定和解释。元培学院学生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学院组织进行。

选拔的学生应在学业成绩、品行等方面表现优良。原则上必修课有不及格或学业成绩处于下游的不予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4、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各院系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积极联系外单位。

5、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声明报备。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的学术专长(论文、获奖等),应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审核、答辩、鉴定和公示。

7、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学术声誉,院系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9、推免资格申请和审核流程:

(1)2020年9月8日至15日,开通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注:区别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用本人学号和密码登录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可进行提交、修改以及取消申请操作。在系统开放时间之外,学生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2)2020年9月16日至21日,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推免资格申请进行初审。

(3)2020年9月21日下午15:00前,各院系在系统完成推免资格的审核确认,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推免生名单等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4)2020年9月25日前,学校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5)2020年9月 25日后,学生可登录校内门户进行推免资格查询,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结果查询”。

10、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申请本校,请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接收办法进行申请;申请外单位的,请按对方单位要求自行联系。

11、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正式文件精神为准。

关于推免工作中的三个系统,特别提醒:

所有参加推免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提交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推免到本校的,还须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相应操作;所有已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北京大学教务部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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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研率:54.67%

保研人数:1580


学部 序号 学院 2021届推免资格公示名单
1 数学科学学院 100
2 物理学院 109
3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62
4 生命科学学院 44
5 城市与环境学院 62
6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56
7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17
信息与工程科学部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98
9 工学院 60
10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1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7
人文学部 12 中国语言文学系 73
13 历史学系 38
14 考古文博学院 18
15 哲学系 22
16 外国语学院 80
17 艺术学院 14
社会科学学部 18 国际关系学院 51
19 法学院 79
20 信息管理系 37
21
社会学系 46
22 政府管理学院 37
23 新闻与传播学院 30
经济与管理学部 24 经济学院 91
25 光华管理学院 82
26 国家发展研究院 14
跨学科类 27 元培学院 133
合计 1580

北京大学关于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法 (校本部)

2020-09-08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政策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各学院(系、所、中心)开展我校推荐2021年免试研究生工作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科学规范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1、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

凡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按时提交推免资格申请(登录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1)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2)已申请推免资格并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复试,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

(3)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健全多元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制定推免生选拔标准。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重要、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但不得据此单列计划。

学生成绩数据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各院系的综合排名标准由院系自行制定和解释。元培学院学生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学院组织进行。

选拔的学生应在学业成绩、品行等方面表现优良。原则上必修课有不及格或学业成绩处于下游的不予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4、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各院系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积极联系外单位。

5、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声明报备。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的学术专长(论文、获奖等),应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审核、答辩、鉴定和公示。

7、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学术声誉,院系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9、推免资格申请和审核流程:

(1)2020年9月8日至15日,开通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注:区别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用本人学号和密码登录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可进行提交、修改以及取消申请操作。在系统开放时间之外,学生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2)2020年9月16日至21日,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推免资格申请进行初审。

(3)2020年9月21日下午15:00前,各院系在系统完成推免资格的审核确认,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推免生名单等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4)2020年9月25日前,学校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5)2020年9月 25日后,学生可登录校内门户进行推免资格查询,选择“信息服务”-->“全部”-->“个人服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结果查询”。

10、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申请本校,请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接收办法进行申请;申请外单位的,请按对方单位要求自行联系。

11、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正式文件精神为准。

关于推免工作中的三个系统,特别提醒:

所有参加推免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提交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推免到本校的,还须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相应操作;所有已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北京大学教务部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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