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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推免情况:总体保研率15.21%

教字〔2020〕120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 5551 次  来源: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校团委和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免工作。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话:62288311),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教师参加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1届本科毕业生基数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确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具体的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中所规定的推荐条件。

(二)申请推免(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学生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转专业学生因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无法按时补修课程、公派出国交换学生因双方学校课程不同导致课程学分无法转换、学生因疫情导致教学计划调整无法修读相应课程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应修学分不够,可以适当放宽学分要求)。

(三)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我校推免攻读研究生的推荐条件中取消对国家英语(或其他小语种)四、六级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但是,对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外语水平要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否则撤销其推荐资格。

四、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

(四)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五)各学院未用完的推荐名额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收回、统一调配。

(六)学校将最终审核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七)学校推免工作于10月8日前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25日前

各单位公布本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9月26日前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相应负责单位。

9月27日前

各教学单位进行推免资格审查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各单位务必在9月27日前开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月30日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网址:http://jwc.cufe.edu.cn)。

10月8日

正式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至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

(八)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于10月9日按要求登陆并注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询复试通知、复试成绩、待录取通知等。

(九)推免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其中通过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专业志愿。

(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请推免的同学均应无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

(二)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正常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取得推免生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生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推荐免试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3.推荐免试生毕业前外语水平未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推免工作进度,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维护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良好声誉。

(六)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和推荐过程有争议者,可向教务处实名反映。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

联系电话:62288311

电子邮箱:jwcglk@cufe.edu.cn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2.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科研能力突出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工作的通知

     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高水平运动员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5.关于2021年选拔优秀学生干部保留入学资格留校工作读研的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一、常规推荐名额(共333个)

单  位

常规名额

单  位

常规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32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4

金融学院

35

法学院

16

会计学院

31

社会与心理学院

7

保险学院

16

文化与传媒学院

19

统计与数学学院

21

外国语学院

6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24

信息学院

21

经济学院

18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11

商学院

22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9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6

政府管理学院

16

 

 

该名额已包括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分配的名额,具体分配方式为:

1)经济学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基地,5个学院,每个学院2个名额,共10个名额。

涉及单位: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信息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2)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2个),每个专业2个名额,共30个名额。

经济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金融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财政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电子商务

3)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3个),每个专业2个名额,共6个名额。

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

4)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4个),每个专业1个名额,共4个名额。

投资学、社会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按专业分配的名额,如果该专业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时,在报备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后,该名额由专业所属学院分配使用,如果学院也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须将名额返回学校,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二、其他推荐名额(共57个)

科研能力突出学生推荐名额10个、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19个、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名额1个、高水平运动员推荐名额1个、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25个和母语非汉语学生推荐名额1个。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2 0 2 1 年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拟 推 荐 名 单 公 示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备注 学院人数 专业人数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支教 6 3
税收学 支教 6 2
资产评估 支教 6 1
法学院 法学 支教 1 1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金 融风险管理) 支教 2 2
金融学院 金融工程 支教 3 2
金融学 支教 3 1
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支教 1 1
统计与数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支教 2 1
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计算) 支教 2 1
文化与传媒学院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 支教 1 1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财政学(财政理论与政策) 支教 1 1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经济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 支教 2 2
保险学院 保险学 18 9
保险学(精算) 6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35 9
税收学 21
资产评估 5
法学院 法学 18 18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22 5
工程管理 3
管理科学 7
投资学 7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3 4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金 融风险管理) 9
国际商务 5
贸易经济 5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 33 11
会计学(管理会计方向) 9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13
金融学院 金融工程 37 12
金融实验班 3
金融学 22
经济学院 国民经济管理 18 6
经济学 12
商学院 工商管理 25 3
人力资源管理 4
市场营销 2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11
物流管理 5
社会与心理学院 社会工作 9 2
社会学(经济社会学) 3
应用心理学(经济心理学) 4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体育经济与管理 8 4
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员班) 4
统计与数学学院 经济统计学 21 4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4
统计学 6
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计算) 2
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 5
外国语学院 翻译(财经翻译) 7 2
日语(财经日语) 1
英语(财经英语) 4
文化与传媒学院 广告学 22 5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 4
视觉传达设计 3
书法学 2
文化产业管理 2
新闻学(财经新闻) 6
信息学院 电子商务 23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信息安全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9
政府管理学院 城市管理 7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部门人力 资源管理) 2
国际政治 5
行政管理 9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财政学(财政理论与政策) 7 7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金融学(国际金融与公司理 10 10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经济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 12 12
合计 390
保研率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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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推免情况:总体保研率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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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0〕120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 5551 次  来源: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校团委和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免工作。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话:62288311),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教师参加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1届本科毕业生基数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确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具体的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中所规定的推荐条件。

(二)申请推免(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学生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转专业学生因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无法按时补修课程、公派出国交换学生因双方学校课程不同导致课程学分无法转换、学生因疫情导致教学计划调整无法修读相应课程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应修学分不够,可以适当放宽学分要求)。

(三)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我校推免攻读研究生的推荐条件中取消对国家英语(或其他小语种)四、六级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但是,对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外语水平要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否则撤销其推荐资格。

四、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

(四)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五)各学院未用完的推荐名额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收回、统一调配。

(六)学校将最终审核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七)学校推免工作于10月8日前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25日前

各单位公布本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9月26日前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相应负责单位。

9月27日前

各教学单位进行推免资格审查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各单位务必在9月27日前开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月30日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网址:http://jwc.cufe.edu.cn)。

10月8日

正式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至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

(八)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于10月9日按要求登陆并注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询复试通知、复试成绩、待录取通知等。

(九)推免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其中通过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专业志愿。

(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请推免的同学均应无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

(二)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正常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取得推免生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生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推荐免试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3.推荐免试生毕业前外语水平未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推免工作进度,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维护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良好声誉。

(六)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和推荐过程有争议者,可向教务处实名反映。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

联系电话:62288311

电子邮箱:jwcglk@cufe.edu.cn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2.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科研能力突出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工作的通知

     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高水平运动员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5.关于2021年选拔优秀学生干部保留入学资格留校工作读研的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一、常规推荐名额(共333个)

单  位

常规名额

单  位

常规名额

财政税务学院

32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4

金融学院

35

法学院

16

会计学院

31

社会与心理学院

7

保险学院

16

文化与传媒学院

19

统计与数学学院

21

外国语学院

6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24

信息学院

21

经济学院

18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11

商学院

22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9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6

政府管理学院

16

 

 

该名额已包括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分配的名额,具体分配方式为:

1)经济学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基地,5个学院,每个学院2个名额,共10个名额。

涉及单位: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信息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2)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2个),每个专业2个名额,共30个名额。

经济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金融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财政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电子商务

3)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3个),每个专业2个名额,共6个名额。

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

4)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4个),每个专业1个名额,共4个名额。

投资学、社会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按专业分配的名额,如果该专业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时,在报备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后,该名额由专业所属学院分配使用,如果学院也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须将名额返回学校,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二、其他推荐名额(共57个)

科研能力突出学生推荐名额10个、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19个、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名额1个、高水平运动员推荐名额1个、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25个和母语非汉语学生推荐名额1个。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2 0 2 1 年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拟 推 荐 名 单 公 示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备注 学院人数 专业人数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支教 6 3
税收学 支教 6 2
资产评估 支教 6 1
法学院 法学 支教 1 1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金 融风险管理) 支教 2 2
金融学院 金融工程 支教 3 2
金融学 支教 3 1
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支教 1 1
统计与数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支教 2 1
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计算) 支教 2 1
文化与传媒学院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 支教 1 1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财政学(财政理论与政策) 支教 1 1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经济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 支教 2 2
保险学院 保险学 18 9
保险学(精算) 6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35 9
税收学 21
资产评估 5
法学院 法学 18 18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22 5
工程管理 3
管理科学 7
投资学 7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3 4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金 融风险管理) 9
国际商务 5
贸易经济 5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 33 11
会计学(管理会计方向) 9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13
金融学院 金融工程 37 12
金融实验班 3
金融学 22
经济学院 国民经济管理 18 6
经济学 12
商学院 工商管理 25 3
人力资源管理 4
市场营销 2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11
物流管理 5
社会与心理学院 社会工作 9 2
社会学(经济社会学) 3
应用心理学(经济心理学) 4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体育经济与管理 8 4
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员班) 4
统计与数学学院 经济统计学 21 4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 4
统计学 6
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计算) 2
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 5
外国语学院 翻译(财经翻译) 7 2
日语(财经日语) 1
英语(财经英语) 4
文化与传媒学院 广告学 22 5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 4
视觉传达设计 3
书法学 2
文化产业管理 2
新闻学(财经新闻) 6
信息学院 电子商务 23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信息安全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9
政府管理学院 城市管理 7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部门人力 资源管理) 2
国际政治 5
行政管理 9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财政学(财政理论与政策) 7 7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金融学(国际金融与公司理 10 10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经济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 12 12
合计 390
保研率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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