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51号
各学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程序
严格执行《河北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校教字[2020]3号)文件(附件1)和学院(系)制定的实施细则,严格审核报名条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特别说明:因受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对外语四级不作要求,请各学院(系)做好解释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校教字〔2020〕3号)文件精神进行分配名额。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的学生,可以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以获得推免名额。
各学院(系)分配名额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研究生资格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请各学院(系)将本院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并于9月22日下午4点前将《2021年推免各专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发送到李杨办公系统邮箱。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院(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推免学生名单统计和上报
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根据排名及本学院(系)推免名额,确定推免生名单,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9月25日上午11点前学院(系)将公示后的推免人选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其它说明
1、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院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2、经省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3、各学院(系)要对学生发表的论文及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2020年10月8 日开始,获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网上支付报名费用。
5、2020年10月12-25日,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网,按照要求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进行报考,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月25日以上功能关闭。
五、咨询与申诉
咨询电话:7521567,联系人:李杨
校纪委申诉电话:7521306,联系人:党林林
特别说明:在推免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2.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研究生资格名额分配表
3.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推免研究生各专业名额分配表
4.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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