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8〕65号),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公布《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学院按照该方案要求,尽快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学校公布的学院初步遴选推荐名额,决定学院推免生初步推荐候选人名单顺序,建议由学院教学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推免工作事务,学生部门协同审核工作。为做好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广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医大发〔2018〕65号)文件中推免条件和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推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程序严格办理。
二、办理程序
学生自愿报名。本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接受学生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学生申请。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须填写《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及《推免生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如有科研项目及论文,须填写《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4)及《论文情况一览表》(附件5),附相关佐证材料(相关证书、科研课题、论文和相关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将个人所有申请材料按照《推免生材料PDF格式文件制作模板》(附件6)制作成一份PDF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一并交所在学院审核,同时将附件3-6的电子版发至所在学院指定的邮箱。
PDF电子文档按以下顺序制作:1.封面2.目录3.申请表4.外语成绩单5.奖学金等获奖证书6.科研课题材料(含立项、结题通知材料)7.代表性论文及专利(含期刊封面、论文目录页、论文页、专利证书等)8.参加社会工作情况证明材料9.担任学生工作证明材料、10.服兵役立功材料。(以上项目没有的可删除并重新按顺序编号)
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推荐办法和要求,严格审查学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原件,9月1日前各学院完成审查推荐,将遴选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集中汇总(含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须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送学生处、教务处复审,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荐资格或候补推荐资格。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并公布结果。已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自愿放弃的,则从候补推荐名单中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替补推荐。当年度教育部下达的本校推免生名额如有调整,则从候补推荐名单中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替补推荐。
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可以按照《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医大发〔2019〕123号)(附件9)申请直博生,具体事宜请咨询学校研究生院。
推免工作须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若有违反规定或敷衍应付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届推免生名额。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