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统计
学院
|
本科专业
|
备注
|
学院人数
|
专业人数
|
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定向(东华理工大学)
|
2
|
2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27
|
9
|
化学
|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8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
3
|
应用化学
|
|
4
|
制药工程
|
|
1
|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
表演
|
|
21
|
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
3
|
广播电视学
|
|
4
|
广告学
|
|
2
|
环境设计
|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
2
|
戏剧影视文学
|
|
2
|
音乐表演
|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测绘工程
|
|
28
|
4
|
地理信息科学
|
|
3
|
地球化学
|
|
4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
1
|
地质学
|
|
6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
3
|
资源勘查工程
|
|
7
|
地球物理学院
|
地球物理学
|
|
18
|
6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
7
|
空间科学与技术
|
|
3
|
应用物理学
|
|
2
|
法学院
|
法学
|
|
22
|
7
|
公共事业管理
|
|
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
2
|
社会工作
|
|
1
|
社会学
|
|
4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
5
|
管理科学学院
|
电子商务
|
|
35
|
3
|
工商管理
|
|
6
|
工商管理(中英)
|
|
6
|
人力资源管理
|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6
|
土地资源管理
|
|
1
|
物流管理
|
|
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3
|
应用统计学
|
|
2
|
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33
|
6
|
产品设计
|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5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
2
|
工业工程
|
|
2
|
工业设计
|
|
2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
7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
1
|
机械工程
|
|
7
|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
29
|
5
|
地质工程(创新班)
|
|
5
|
地质工程(工程地质)
|
|
2
|
地质工程(钻掘工程)
|
|
2
|
工程管理
|
|
2
|
工程力学
|
|
2
|
土木工程(创新班)
|
|
5
|
土木工程(道路)
|
|
2
|
土木工程(建筑)
|
|
2
|
土木工程(岩土)
|
|
2
|
旅游与规划学院
|
城乡规划
|
|
12
|
1
|
风景园林
|
|
1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
2
|
建筑学
|
|
2
|
旅游管理
|
|
2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
2
|
园林
|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
4
|
4
|
能源学院
|
石油工程
|
|
16
|
7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3
|
资源勘查工程
|
|
6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
29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3
|
会计学
|
|
4
|
会计学(中英)
|
|
4
|
经济学
|
|
5
|
市场营销
|
|
4
|
投资学
|
|
4
|
生态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
9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3
|
生物工程
|
|
3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4
|
2
|
休闲体育
|
|
2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
|
|
10
|
3
|
日语
|
|
2
|
英语
|
|
5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牛津布鲁克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
23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3
|
软件工程
|
|
6
|
数字媒体技术
|
|
3
|
通信工程
|
|
2
|
物联网工程
|
|
1
|
信息工程
|
|
4
|
合计
|
322
|
2017招生计划
|
7492
|
保研率
|
4.3%
|
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
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 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
12 号)、《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以及《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38 号)等推 免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推免生遴 选工作,审批遴选工作方案和遴选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 务处。校纪委对推免生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各本科教学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由负责教学工作、
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教师代表及辅导员等 5—7 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 组成员名单及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应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推免生遴选工作各环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 本原则,确保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 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 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能力的考核。
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免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 各学院要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尊重、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 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
三、基本条件
(一)2021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 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 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 2 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前的CET4 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 425 分(外语类专业参照标准,由学院 单独规定,艺体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应全部 60 分以上)。
四、遴选程序
推免生遴选工作采用学校分配名额,学生个人申报(申请表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院限额推荐、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
各学院推荐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 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以及各 学院培养能力、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科研创新实际等情况确定。
五、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一)学院在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从政治素养、思想素 养、人文素养等方面考核申请者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 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其政治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 综合表现成绩(占 15%)和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五年制前 四年)的本专业所有必修(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平均成绩(占
85%)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学院不得单独组织 遴选推免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综合表现成绩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 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 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 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 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四)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课程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课程门数。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
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为五级 制的,按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 分;良-85 分;中-75 分; 及格-65 分。
六、学术专长生推荐
推免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 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 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 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 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 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 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公示与审批
(一)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应及时将候选人名单 在网站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术专长生的个人资料和推荐 材料应同时公示。
(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 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四川 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 导小组反映。经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 格。
八、志愿填报
各学院指导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 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 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 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拟录取 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报教务处备案。
九、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或讨论决定。
(二)“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 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参照本办法及有关专门文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