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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推免情况

保研率:2.25%

保研人数:156


名单公示统计

学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学院推免数 专业推免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4 1
复合材料与工程 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
电气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9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1
自动化 2
工程教育实验班 化学工程与工艺 8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金属材料工程 2
冶金工程 2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检验与检疫 8 1
医学实验技术 1
预防医学 6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8 2
公共事业管理 1
会计学 2
劳动与社会保障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护理与康复学院 护理学 4 2
康复治疗学 2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 7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环境工程 1
环境科学 1
能源化学工程 1
应用化学 1
机械工程学院 包装工程 9 1
车辆工程 1
工业工程 1
工业设计 1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1
建筑工程学院 城乡规划 12 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工程管理 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
建筑学 1
交通工程 1
交通运输 1
土木工程 3
物流工程 1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7 2
金融学 4
经济统计学 1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1 1
矿业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 12 1
采矿工程 4
测绘工程 1
地理信息科学 1
矿物加工工程 3
石油工程 1
资源勘查工程 1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1
信息与计算科学 1
应用统计学 1
应用物理学 1
智能科学与技术 1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12 7
麻醉学 2
医学检验技术 1
医学影像学 2
人工智能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12 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
海洋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通信工程 3
网络工程 1
人文法律学院 法学 4 3
社会工作 1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2 1
生物信息学 1
外国语学院 翻译 5 1
汉语国际教育 1
日语 1
英语 2
心理与精神卫生学院 应用心理学 2 2
药学院 药物制剂 4 1
药学 2
中药学 1
冶金与能源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2 1
金属材料工程 3
能源与动力工程 1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
冶金工程 6
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5 1
动画 1
环境设计 1
绘画 1
视觉传达设计 1
中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 4 1
中西医临床医学 1
中医学 2
合计 156
2017招生计划 6926
保研率 2.25%


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要求,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第四条推荐免试条件:
 1、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课程成绩(不含任选课程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且学习成绩(不含任选课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含30%)。根据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本专业具有推荐资格考生名单。
(1)学习成绩综合=学习成绩(不含任选课成绩)*85%+综合评定成绩*15%。
(2)学习成绩(不含任选课成绩)指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的加权学分成绩(百分制),综合评定成绩指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所获奖励等操行评定成绩(转校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按转入我校后开始计算)。奖励等操行评定成绩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中的发展性素质得分,2017年9月1日前按原办法执行,发展性素质得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不得折算;2017年9月1日后,发展性素质得分计算按照<<校字[2017]64号关于印发《华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3)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不及格课程超过2门次的学生不具有推荐资格。
第五条以升教育创新基地学生除符合第四条中第1、2、3、4、5(3)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推荐免试条件: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者;
2、前三学年课程成绩(不含任选课程)专业排名前30%和班级排名前60%;
(1)班级排名:前三学年课程(以升创新教育基地相同教学环节,不含任选课程)加权学分成绩(百分制),在本届以升班中总排名在前60%;
(2)专业排名:前三学年专业课程(不含以升创新教育基地相同教学环节,不含任选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以升班专业小班中的排名在前30%(专业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计);
3、学习成绩综合=前三学年课程(以升创新教育基地相同教学环节,不含任选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60%+以升创新教育基地创新学分(折算成百分制)*40%;
以升创新教育基地学生按照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荐资格,推荐出来的学生与原招生录取学院该专业申请推荐的学生再按照学习成绩综合分数高低依次确定专业推荐资格考生名单。
第六条对于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在综合评定加权后的成绩基础上加1.5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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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研率:2.25%

保研人数:156


名单公示统计

学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学院推免数 专业推免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4 1
复合材料与工程 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
电气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9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1
自动化 2
工程教育实验班 化学工程与工艺 8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金属材料工程 2
冶金工程 2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检验与检疫 8 1
医学实验技术 1
预防医学 6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8 2
公共事业管理 1
会计学 2
劳动与社会保障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护理与康复学院 护理学 4 2
康复治疗学 2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 7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环境工程 1
环境科学 1
能源化学工程 1
应用化学 1
机械工程学院 包装工程 9 1
车辆工程 1
工业工程 1
工业设计 1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1
建筑工程学院 城乡规划 12 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工程管理 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
建筑学 1
交通工程 1
交通运输 1
土木工程 3
物流工程 1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7 2
金融学 4
经济统计学 1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1 1
矿业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 12 1
采矿工程 4
测绘工程 1
地理信息科学 1
矿物加工工程 3
石油工程 1
资源勘查工程 1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1
信息与计算科学 1
应用统计学 1
应用物理学 1
智能科学与技术 1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12 7
麻醉学 2
医学检验技术 1
医学影像学 2
人工智能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12 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
海洋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通信工程 3
网络工程 1
人文法律学院 法学 4 3
社会工作 1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2 1
生物信息学 1
外国语学院 翻译 5 1
汉语国际教育 1
日语 1
英语 2
心理与精神卫生学院 应用心理学 2 2
药学院 药物制剂 4 1
药学 2
中药学 1
冶金与能源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2 1
金属材料工程 3
能源与动力工程 1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
冶金工程 6
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5 1
动画 1
环境设计 1
绘画 1
视觉传达设计 1
中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 4 1
中西医临床医学 1
中医学 2
合计 156
2017招生计划 6926
保研率 2.25%


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要求,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第四条推荐免试条件:
 1、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课程成绩(不含任选课程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且学习成绩(不含任选课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含30%)。根据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本专业具有推荐资格考生名单。
(1)学习成绩综合=学习成绩(不含任选课成绩)*85%+综合评定成绩*15%。
(2)学习成绩(不含任选课成绩)指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的加权学分成绩(百分制),综合评定成绩指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所获奖励等操行评定成绩(转校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按转入我校后开始计算)。奖励等操行评定成绩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中的发展性素质得分,2017年9月1日前按原办法执行,发展性素质得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不得折算;2017年9月1日后,发展性素质得分计算按照<<校字[2017]64号关于印发《华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3)前四学年(四年制前三学年)不及格课程超过2门次的学生不具有推荐资格。
第五条以升教育创新基地学生除符合第四条中第1、2、3、4、5(3)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推荐免试条件: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者;
2、前三学年课程成绩(不含任选课程)专业排名前30%和班级排名前60%;
(1)班级排名:前三学年课程(以升创新教育基地相同教学环节,不含任选课程)加权学分成绩(百分制),在本届以升班中总排名在前60%;
(2)专业排名:前三学年专业课程(不含以升创新教育基地相同教学环节,不含任选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以升班专业小班中的排名在前30%(专业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计);
3、学习成绩综合=前三学年课程(以升创新教育基地相同教学环节,不含任选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60%+以升创新教育基地创新学分(折算成百分制)*40%;
以升创新教育基地学生按照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荐资格,推荐出来的学生与原招生录取学院该专业申请推荐的学生再按照学习成绩综合分数高低依次确定专业推荐资格考生名单。
第六条对于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在综合评定加权后的成绩基础上加1.5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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