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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化工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09    作者:    浏览次数:354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最新通知文件、《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进一步规范,保证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遴选工作组:

组 长:罗永忠、刘又年

副组长:宋相志、刘有才

成 员:王帅、刘艳飞、黄健涵、喻桂朋、杨鹰、张寿春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宋相志

成 员:阳明辉、易小艺、丁治英、孔江榕、陈立妙、王珊、张志敏、李文章

三、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2023届推免生指标数为61个(包含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具体指标分配见表1。

四、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35%。

2、应用化学理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级学生须在本班级应届生中排名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五、专项评价成绩

(一)学校专项成绩

获得学校规定的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奖项、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加分标准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二)学院专项成绩

学院专项成绩包括学术专长和学科竞赛加分,获得学校专项成绩的不再重复计算,学院专项成绩总分不超过2.5分。

1、学术专长加分办法

学术专长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学术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需要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论文按照中科院JCR期刊分区规定进行认定(见“化学化工学院学术专长加分标准”),学术专长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值。

2、各类学科竞赛加分办法

学院奖励的学科竞赛包括校本科生院公示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所列竞赛项目、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全国大学生食品工程虚拟仿真大赛、中国大学生Chem-E-Car竞赛、全国“互联网+化学反应工程”课模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湖南省虚拟仿真竞赛及相同水平赛事(由资格遴选工作组认定)。竞赛奖励加分标准如下:

同一竞赛项目加分值不累计,只取最高值。对于团体奖励,国家级奖励取前4名(学校重点赛事取前5名),第4名以后降一等级;部省市级奖励取前2名,第2名以后降一等级。

六、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成绩

总成绩=学业成绩+专项成绩

七、时间安排

1、学生于9月12号11:30前,将申请材料《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学生成绩单电子版必须在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打印后扫描然后单独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示例:430201199806254325_张三.pdf,注意文件名中是英文格式的下划线);纸质版和扫描件交给辅导员。附件《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的“奖惩情况”栏只有获得公示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的同学需填,其余获奖信息均不填。“学院审核”栏学生均不填,由学院教务办将截止9月11日23:59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

2、9月14号学院教务办完成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9月15日前,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付附件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10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推荐学生名单由资格遴选工作组审核确定。

2.专项评价成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化学化工学院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3.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本办法仅适用于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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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最新通知文件、《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进一步规范,保证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遴选工作组:

组 长:罗永忠、刘又年

副组长:宋相志、刘有才

成 员:王帅、刘艳飞、黄健涵、喻桂朋、杨鹰、张寿春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宋相志

成 员:阳明辉、易小艺、丁治英、孔江榕、陈立妙、王珊、张志敏、李文章

三、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2023届推免生指标数为61个(包含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具体指标分配见表1。

四、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35%。

2、应用化学理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级学生须在本班级应届生中排名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五、专项评价成绩

(一)学校专项成绩

获得学校规定的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奖项、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等的加分标准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二)学院专项成绩

学院专项成绩包括学术专长和学科竞赛加分,获得学校专项成绩的不再重复计算,学院专项成绩总分不超过2.5分。

1、学术专长加分办法

学术专长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学术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需要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论文按照中科院JCR期刊分区规定进行认定(见“化学化工学院学术专长加分标准”),学术专长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值。

2、各类学科竞赛加分办法

学院奖励的学科竞赛包括校本科生院公示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所列竞赛项目、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全国大学生食品工程虚拟仿真大赛、中国大学生Chem-E-Car竞赛、全国“互联网+化学反应工程”课模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湖南省虚拟仿真竞赛及相同水平赛事(由资格遴选工作组认定)。竞赛奖励加分标准如下:

同一竞赛项目加分值不累计,只取最高值。对于团体奖励,国家级奖励取前4名(学校重点赛事取前5名),第4名以后降一等级;部省市级奖励取前2名,第2名以后降一等级。

六、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成绩

总成绩=学业成绩+专项成绩

七、时间安排

1、学生于9月12号11:30前,将申请材料《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学生成绩单电子版必须在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打印后扫描然后单独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示例:430201199806254325_张三.pdf,注意文件名中是英文格式的下划线);纸质版和扫描件交给辅导员。附件《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的“奖惩情况”栏只有获得公示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的同学需填,其余获奖信息均不填。“学院审核”栏学生均不填,由学院教务办将截止9月11日23:59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

2、9月14号学院教务办完成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9月15日前,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付附件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10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推荐学生名单由资格遴选工作组审核确定。

2.专项评价成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化学化工学院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3.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本办法仅适用于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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