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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2〕129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0  浏览次数: 1721 次  来源: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校团委和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免工作。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电话:62288311),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教师参加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3届本科毕业生基数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确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具体的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中所规定的推荐条件,其中,常规推免的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条件延续去年的标准:学业成绩列全班前35%,素质评价成绩列全班前50%。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我校推免的推荐条件中取消对国家英语(或其他小语种)四、六级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但是,对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外语水平要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否则撤销其推荐资格。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推免条件为:前三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完成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实践报告、获得学术导师推荐、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并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科研学术综合成绩及个人成长综合评价成绩,择优推荐。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转专业学生因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公派出国交换学生因双方学校课程不同导致学分无法转换且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学生因疫情导致教学计划调整无法修读相应课程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应修学分不够的,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初审,上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分要求)。

四、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

(四)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五)各学院未用完的推荐名额、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推免要求的名额以及公示期间学生主动放弃推荐资格的名额,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收回、统一调配。

(六)学校将最终审核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七)学校推免工作于9月24日前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13日前

各单位公布本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9月14日前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相应负责单位。

9月15日前

各教学单位进行推免资格审查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月18日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网址:http://jwc.cufe.edu.cn)。

9月24日

正式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至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

(八)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要求登陆并注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询复试通知、复试成绩、待录取通知等,其中通过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专业志愿。

(九)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同学均应无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

(二)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正常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取得推免生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生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推荐免试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推免工作进度,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维护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良好声誉。

(六)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和推荐过程有异议者,可向教务处实名反映。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

联系电话:62288311

电子邮箱:jwcglk@cufe.edu.cn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2.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科研能力突出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工作的通知

4.关于2023年选拔优秀学生干部保留入学资格留校工作读研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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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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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科研处、校团委和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免工作。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电话:62288311),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任组长、相关教师参加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不少于5人,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3届本科毕业生基数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确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具体的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中所规定的推荐条件,其中,常规推免的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条件延续去年的标准:学业成绩列全班前35%,素质评价成绩列全班前50%。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我校推免的推荐条件中取消对国家英语(或其他小语种)四、六级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但是,对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外语水平要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否则撤销其推荐资格。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推免条件为:前三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完成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实践报告、获得学术导师推荐、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并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科研学术综合成绩及个人成长综合评价成绩,择优推荐。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转专业学生因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公派出国交换学生因双方学校课程不同导致学分无法转换且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学生因疫情导致教学计划调整无法修读相应课程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应修学分不够的,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初审,上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分要求)。

四、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

(四)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五)各学院未用完的推荐名额、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推免要求的名额以及公示期间学生主动放弃推荐资格的名额,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收回、统一调配。

(六)学校将最终审核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七)学校推免工作于9月24日前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13日前

各单位公布本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9月14日前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相应负责单位。

9月15日前

各教学单位进行推免资格审查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月18日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网址:http://jwc.cufe.edu.cn)。

9月24日

正式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至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

(八)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要求登陆并注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询复试通知、复试成绩、待录取通知等,其中通过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专业志愿。

(九)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同学均应无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

(二)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正常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取得推免生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生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推荐免试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推免工作进度,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维护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良好声誉。

(六)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和推荐过程有异议者,可向教务处实名反映。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实验楼102

联系电话:62288311

电子邮箱:jwcglk@cufe.edu.cn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2.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科研能力突出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工作的通知

4.关于2023年选拔优秀学生干部保留入学资格留校工作读研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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