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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0 16:35:27 浏览次数:249【字体: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审核、推荐工作。

二、遴选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附件1),制定院内推免方案并公示。符合条件学生自愿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9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附件4)完成审核、推荐本学院学生资格。并挂网公示拟定名单及学生相关推免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 9月15日9: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要求如下:

(1)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学院审核后盖章(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盖章,需由各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将电子版表格及签字盖章扫描版交教务处韩以轩OA邮箱。纸质版待疫情解除后交至教务处214韩老师处。

(2)所有符合资格学生均需提供成绩单,成绩单要求可参考样表(附件5)。因受疫情影响学生暂未返校,由学院统一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PDF格式的成绩单,并按照“身份证_姓名”格式命名(需传教育部推免系统作为成绩佐证),以学院为单位发教务处韩以轩OA。

(3)所有推荐学生(含长学制转段学生)支撑材料由各学院组织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打包交教务处韩以轩OA邮箱,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4.9月15日—9月25日,推荐名单校内公示。并接收有异议者申诉。

5.9月25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名单。 

6. 9月25日,完成推免生系统推荐录入工作。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性强,参加推荐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在本校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各学院不得超额推荐。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推免工作公开申诉电话:028-61800089。

四、推免结果申诉及复议

对推荐免试结果存异议者应于离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以前向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反映或申诉,由办公室提交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公示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以及反馈给个人。申诉电话:028-61800089。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 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 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3.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

六、本通知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2年9月10日

附件

1.《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pdf

2.《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3.《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xls

4.2023届各学院推免名额情况一览表.pdf

5.成绩单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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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0 16:35:27 浏览次数:249【字体: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审核、推荐工作。

二、遴选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附件1),制定院内推免方案并公示。符合条件学生自愿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9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附件4)完成审核、推荐本学院学生资格。并挂网公示拟定名单及学生相关推免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 9月15日9: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要求如下:

(1)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学院审核后盖章(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盖章,需由各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将电子版表格及签字盖章扫描版交教务处韩以轩OA邮箱。纸质版待疫情解除后交至教务处214韩老师处。

(2)所有符合资格学生均需提供成绩单,成绩单要求可参考样表(附件5)。因受疫情影响学生暂未返校,由学院统一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PDF格式的成绩单,并按照“身份证_姓名”格式命名(需传教育部推免系统作为成绩佐证),以学院为单位发教务处韩以轩OA。

(3)所有推荐学生(含长学制转段学生)支撑材料由各学院组织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打包交教务处韩以轩OA邮箱,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4.9月15日—9月25日,推荐名单校内公示。并接收有异议者申诉。

5.9月25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名单。 

6. 9月25日,完成推免生系统推荐录入工作。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性强,参加推荐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在本校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各学院不得超额推荐。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推免工作公开申诉电话:028-61800089。

四、推免结果申诉及复议

对推荐免试结果存异议者应于离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以前向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反映或申诉,由办公室提交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公示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以及反馈给个人。申诉电话:028-61800089。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 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 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3.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

六、本通知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2年9月10日

附件

1.《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pdf

2.《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3.《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xls

4.2023届各学院推免名额情况一览表.pdf

5.成绩单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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