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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09月11日 09:42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届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和审核组。

1.工作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胡国清

副组长:唐 媛 李杏莉

成 员:任国峰 肖 芳 刘爱忠 徐慧兰 罗家有林 茜

曾 明 丁 萍 段燕英 杨宇燕 肖铂洋李 敏

秘 书:罗 伟

2.专家审核组负责对推荐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

组 长:谭红专

成 员:胡 明 史静琤 陈继华 冯湘玲

二、工作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成绩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

(四)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本次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35%

2.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学生须在本专业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类应届生中排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60%

、推荐指标

学校根据教育部年度下达的推免生资格指标,结合实际情况,下达预防医学专业面上指标14个(包含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专业建设指标1个、升学率优秀专业奖励指标1个,共计16个。

五、推免生遴选总成绩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

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国际组织实习加分和学院评价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各类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含学院加分(不超过2.5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

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一)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当年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二)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2022年910及之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院评价加分细则

学院对符合推荐条件,在品德和学业成绩表现的基础上,根据本科生在读期间所获学科竞赛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荣誉称号给予加分。学院评价加分累计不超过2.5分。同一类别事由已获学校专项加分者,在学院评价中不再重复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1.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加分

学科竞赛除中南大学公示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所列竞赛项目、获奖级别排名外,以下学科竞赛项目、获奖级别排名按如下方式计分:

学科竞赛加分表

学科竞赛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已获学校专项加分

0.5

0.3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5

0.5

0.3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

学校专项加分

0.5

0.3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

1.5

0.5

0.3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省级)

1.5

0.5

0.3

医学虚拟仿真实验创新大赛

1.5

0.5

0.3

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铜奖等同省级一等奖计分标准;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分值。医学虚拟仿真实验创新大赛金、银、铜奖分别参照上表一、二、三等奖计分。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并结题

国家级项目

0.5/项

省级项目

0.3/项

注:计分以项目为单位,主持并结题不同年度的多个大创项目,按项目最高级别叠加计分。

(三)荣誉称号加分

在校学习期间,由于个人优异表现所获得的奖励和评价。不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如:向上向善好青年、最美大学生、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除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获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官方推介文章同省部级荣誉分值。相应荣誉称号级别判断以学校职能部门的认定意见为依据。同级别荣誉只计1项。

等级

分值

国家级荣誉

2.5

省部级荣誉

0.8

校级荣誉

0.1

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仅省级及以上荣誉予以加分,校级不加分。因同一事项获多个荣誉只认定一次最高级别项目计分。不同事项多个荣誉可以累加,校级荣誉累计不超过0.5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对各项加分项目的审核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提供证书原件,且请保证证书真实性,一切造假行为的学生,都将被取消推免资格。

3.加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七、日程安排

1. 9月11日,成立湘雅公共卫生学院推免工作组及专家审核组,公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 9月12日,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推免工作组提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并提供支撑材料,含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9月13日-14日,召开推免工作会议,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4.9月15日,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八、其他

(一)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由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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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1日 09:42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届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和审核组。

1.工作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胡国清

副组长:唐 媛 李杏莉

成 员:任国峰 肖 芳 刘爱忠 徐慧兰 罗家有林 茜

曾 明 丁 萍 段燕英 杨宇燕 肖铂洋李 敏

秘 书:罗 伟

2.专家审核组负责对推荐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

组 长:谭红专

成 员:胡 明 史静琤 陈继华 冯湘玲

二、工作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成绩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

(四)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本次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5.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学业成绩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35%

2.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学生须在本专业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类应届生中排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60%

、推荐指标

学校根据教育部年度下达的推免生资格指标,结合实际情况,下达预防医学专业面上指标14个(包含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专业建设指标1个、升学率优秀专业奖励指标1个,共计16个。

五、推免生遴选总成绩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

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国际组织实习加分和学院评价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各类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中含学院加分(不超过2.5分)。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以《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为准。

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一)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当年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二)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2022年910及之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院评价加分细则

学院对符合推荐条件,在品德和学业成绩表现的基础上,根据本科生在读期间所获学科竞赛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荣誉称号给予加分。学院评价加分累计不超过2.5分。同一类别事由已获学校专项加分者,在学院评价中不再重复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1.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加分

学科竞赛除中南大学公示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获奖加分项目》所列竞赛项目、获奖级别排名外,以下学科竞赛项目、获奖级别排名按如下方式计分:

学科竞赛加分表

学科竞赛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已获学校专项加分

0.5

0.3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5

0.5

0.3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

学校专项加分

0.5

0.3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

1.5

0.5

0.3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省级)

1.5

0.5

0.3

医学虚拟仿真实验创新大赛

1.5

0.5

0.3

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铜奖等同省级一等奖计分标准;同类学科竞赛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获奖等级分值。医学虚拟仿真实验创新大赛金、银、铜奖分别参照上表一、二、三等奖计分。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并结题

国家级项目

0.5/项

省级项目

0.3/项

注:计分以项目为单位,主持并结题不同年度的多个大创项目,按项目最高级别叠加计分。

(三)荣誉称号加分

在校学习期间,由于个人优异表现所获得的奖励和评价。不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如:向上向善好青年、最美大学生、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除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获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官方推介文章同省部级荣誉分值。相应荣誉称号级别判断以学校职能部门的认定意见为依据。同级别荣誉只计1项。

等级

分值

国家级荣誉

2.5

省部级荣誉

0.8

校级荣誉

0.1

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仅省级及以上荣誉予以加分,校级不加分。因同一事项获多个荣誉只认定一次最高级别项目计分。不同事项多个荣誉可以累加,校级荣誉累计不超过0.5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对各项加分项目的审核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提供证书原件,且请保证证书真实性,一切造假行为的学生,都将被取消推免资格。

3.加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七、日程安排

1. 9月11日,成立湘雅公共卫生学院推免工作组及专家审核组,公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 9月12日,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推免工作组提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并提供支撑材料,含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9月13日-14日,召开推免工作会议,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4.9月15日,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八、其他

(一)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由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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