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招考新闻  >   高校动态  >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20:36:01 来源: 点击:1449

本科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推免工作是阳光工程。学校坚持实行推免信息公开、推免标准公开、推免结果公示。

二、2023年推免生选拔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法大发〔2019195号文件)进行推免生综合测评、选拔和推荐。

三、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提供信息,我校2023年推免生名额共590名(不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25名),其中各专业分配名额共计399名,法学实验班171名,2018级德语、英语及翻译双专业双学位推免20名。

四、工作进程及安排

(一)推免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及实践成果加分等审核工作均已完成,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分配名额及相关要求进行综合排名并进行排名结果公示(排名结果应有一定差额,以便在有入选学生放弃情形出现时进行补选)。法学专业(涉外班除外)各学院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排名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以便进行法学专业统一排名。

(二)各学院于915日(下周四)16:30前提交如下材料:

1. 推免生课程考核成绩排名2

2. 推免生科研和实践成果加分项目登记表2

3. 推免生初选名单2

(以上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4.初选名单中的学生应提交的个人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评登记表》1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①申请“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加分的应提供证明(自助打印)1

3)实践成果证明材料

①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学院审核后盖章或签字),原件(由学院审核后直接退还本人)

②竞赛章程或章程性文件1份(标注出奖项设置、团队人数限制、是否需要现场答辩等)

③竞赛主办方公布或出具的获奖名单1份(标注出本人或本人所在团队)

(以上材料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推免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情节,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学院在为学生开具外推相关证明、公函时,应加强责任意识,确保签名、用印统一规范。推荐证明、公函中院系负责人签名(及公章)应统一使用学院行政负责人签名(及公章)。

(三)所有推免生(包括支教团专项)应及时关注拟申报院校的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并根据申报院校要求及时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及复试面试等事项。

(四)学校推免名单正式公布之前,学院、教务处为外推学生出具的相关证明均为学习成绩排名(或预排名)证明,综合排名及推免资格证明在推免名单正式公布后开具方为有效。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免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文件规定,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联系电话:58909089

E-mail:jwczjk@cupl.edu.cn



教务处

○二二年九月九日


本站内容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或本站自创,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升学小口袋; 新闻中心: 点这里;
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20:36:01 来源: 点击:1449

本科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推免工作是阳光工程。学校坚持实行推免信息公开、推免标准公开、推免结果公示。

二、2023年推免生选拔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法大发〔2019195号文件)进行推免生综合测评、选拔和推荐。

三、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提供信息,我校2023年推免生名额共590名(不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25名),其中各专业分配名额共计399名,法学实验班171名,2018级德语、英语及翻译双专业双学位推免20名。

四、工作进程及安排

(一)推免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及实践成果加分等审核工作均已完成,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分配名额及相关要求进行综合排名并进行排名结果公示(排名结果应有一定差额,以便在有入选学生放弃情形出现时进行补选)。法学专业(涉外班除外)各学院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排名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以便进行法学专业统一排名。

(二)各学院于915日(下周四)16:30前提交如下材料:

1. 推免生课程考核成绩排名2

2. 推免生科研和实践成果加分项目登记表2

3. 推免生初选名单2

(以上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4.初选名单中的学生应提交的个人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评登记表》1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①申请“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加分的应提供证明(自助打印)1

3)实践成果证明材料

①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学院审核后盖章或签字),原件(由学院审核后直接退还本人)

②竞赛章程或章程性文件1份(标注出奖项设置、团队人数限制、是否需要现场答辩等)

③竞赛主办方公布或出具的获奖名单1份(标注出本人或本人所在团队)

(以上材料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推免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情节,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学院在为学生开具外推相关证明、公函时,应加强责任意识,确保签名、用印统一规范。推荐证明、公函中院系负责人签名(及公章)应统一使用学院行政负责人签名(及公章)。

(三)所有推免生(包括支教团专项)应及时关注拟申报院校的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并根据申报院校要求及时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及复试面试等事项。

(四)学校推免名单正式公布之前,学院、教务处为外推学生出具的相关证明均为学习成绩排名(或预排名)证明,综合排名及推免资格证明在推免名单正式公布后开具方为有效。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免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文件规定,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联系电话:58909089

E-mail:jwczjk@cupl.edu.cn



教务处

○二二年九月九日


本站内容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或本站自创,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