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8〕44号)、《关于<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校组织各学院开展了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名额分配综合考虑了各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水平。经过各学院推荐和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对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9月16日-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行政楼302;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地址:行政楼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