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选拔,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现将获得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25日。
学生对公示的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在工作时间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受理方式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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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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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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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冶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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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D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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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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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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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实楼C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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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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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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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楼C座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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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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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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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楼A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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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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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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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E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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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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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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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D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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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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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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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E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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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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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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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东B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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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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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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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A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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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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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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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A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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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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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煤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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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曦楼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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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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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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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B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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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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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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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楼C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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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名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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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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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A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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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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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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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楼D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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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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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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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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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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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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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B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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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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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