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乡村发展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延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武忠远 谭虎娃
成 员:吕 磊 王文强 张 翔 刘 江 教授代表4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推免生遴选的日常工作。
二、推免对象和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文件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业设置及要求,确定本次推荐的对象为我校2023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
共计20人,专业范围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体育教育4个本科专业,录取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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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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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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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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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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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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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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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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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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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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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共91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硕师计划”和“推免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课程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35%以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385分以上,外语类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对有特殊学术特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可降低至415分,并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联合培养学生按照两校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平均成绩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按照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平均成绩排名。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在外校借读学生不得推免。
7.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修课程(公选课除外)正考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得推免。
四、遴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
9月10日-9月11日,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和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单位)推荐
1.9月11日—9月12日,各学院(单位)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延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文件制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重点是综合素质奖励分的计分办法。根据推荐条件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初审结果汇总整理后向学生公布。
2.9月12日—9月13日,各学院(单位)分专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已修课程算术平均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综合素质奖励分、平时表现分得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课程算术平均成绩(公共选修课和公共体育课除外)×70%+综合素质奖励分×25%+平时表现×5%)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学院(单位)不得通过对学生进行选拔性测试、面试等环节进行考核。
3.9月13日—9月15日,学院(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三)学校复审、公示
1.9月16日—9月22日,教务处对各学院(单位)推荐人员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和《“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并完成后续网上申报、签约等手续。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细化推免办法,规范推免流程,择优推荐,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各学院制定的推免实施细则须公平、公正,综合素质奖励分、平时表现分的计算要科学合理,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把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3.广泛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原则。
4.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 延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推计划名额分配表
2. 延安大学2023年推免生各学院(单位)汇总表
3. 延安大学2023年推荐“硕师计划”学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