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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2 点击:1586 

为推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苏大教〔202165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纪检委员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学院的推免生推荐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年度本专业(纳米材料与技术)推免指标共计48名,推免生从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4或以上;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3. 除上述条件外,学生还须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

四、推荐工作程序

1. 动员和公告。

在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构成、推免名额分配、推免生遴选办法等。

2. 学生申请。

9510:00823:00,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在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

3. 申请资格审核。

91312:00前,院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下载每名学生上传的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 学院的综合评价方案和遴选办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于918日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和发展素质成绩核算,组织综合评价。

推免生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GPA以成绩单上的为准,保留一位小数。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汇总: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

发展素质成绩评分标准如下,如果学生在某一类别中有多项得分情况,原则上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1)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得20分;没有经历则0分。

2)参加志愿服务:以学生入学至今参加志愿服务的总时长来认定。1-55小时得6分,56-100小时得7分,101-150小时得8分,151-200小时得9分,201小时及以上得10分。

3)国际组织实习:学生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得10分;没有经历则0分。

4)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方面:国家级项目组长得30分,省级项目组长得15分,校级项目组长得5分;国家级项目组员得15分,省级项目组员得7.5分,校级项目组员得2.5分;获莙政学者称号等同国家级项目组长得分;各类项目结题优秀的加5分(不超过该类别得分上限),结题不合格的减10分(最低分为0分)。

论文发表方面:学生在SCIE源期刊且中科院分区在一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30分(共同一作也可认定,综述论文按照普通论文分值的50%计算,下同);在二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20分;在三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10分;在四区及其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5分。学生在SCIE源且中科院分区在一区期刊上发表非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5分;在二区及以下期刊上发表非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2.5分。认定论文要求在提交证明材料时文章已见刊(online published且有DOI)

专利授权方面:已授权专利且除本院教师外学生排第一位才予以认定。国际专利得30分,发明专利得20分,实用新型专利得10分。

5)竞赛获奖:

“三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得25分,三等奖得20分;

其他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得20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0分;

“三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得20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0分;

其他的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及以下得5分;

市级、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及以下得2.5分。

(注:1、若同一个课题,既获批了科研项目,也在竞赛中获奖,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2、原则上,学科竞赛的赛事认定范围以获奖当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为准。)

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并列时,将成绩并列学生按照成绩单上学分绩点排序,如再出现并列,将根据过程化考核管理系统中取小数点后两位的学分绩点再进行排序。91912:00前学院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含候补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并同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10个工作日。

5. 严格回避和报备制度。

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学院涉及需要回避、报备的工作人员或学生,有关报告于99日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再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 学生申诉渠道。

学生如果对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诉申请发至学院工作邮箱(wusicong@suda.edu.cn),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组织开展核查,对核查存在的问题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学生对学院意见存疑的,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7163652;邮箱:pumanli@suda.edu.cn

7.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学生的推免工作预案。

针对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无法返校的学生,学院将梳理统计出未返校学生中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帮助有意提交推免申请的学生解决申请过程中的问题,保证其顺利完成各项程序。

五、有关管理事项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2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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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苏大教〔202165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纪检委员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学院的推免生推荐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年度本专业(纳米材料与技术)推免指标共计48名,推免生从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 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4或以上;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3. 除上述条件外,学生还须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

四、推荐工作程序

1. 动员和公告。

在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构成、推免名额分配、推免生遴选办法等。

2. 学生申请。

9510:00823:00,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在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

3. 申请资格审核。

91312:00前,院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并导出全部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下载每名学生上传的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 学院的综合评价方案和遴选办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于918日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和发展素质成绩核算,组织综合评价。

推免生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GPA以成绩单上的为准,保留一位小数。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汇总: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

发展素质成绩评分标准如下,如果学生在某一类别中有多项得分情况,原则上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1)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得20分;没有经历则0分。

2)参加志愿服务:以学生入学至今参加志愿服务的总时长来认定。1-55小时得6分,56-100小时得7分,101-150小时得8分,151-200小时得9分,201小时及以上得10分。

3)国际组织实习:学生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得10分;没有经历则0分。

4)科研成果:

科研项目方面:国家级项目组长得30分,省级项目组长得15分,校级项目组长得5分;国家级项目组员得15分,省级项目组员得7.5分,校级项目组员得2.5分;获莙政学者称号等同国家级项目组长得分;各类项目结题优秀的加5分(不超过该类别得分上限),结题不合格的减10分(最低分为0分)。

论文发表方面:学生在SCIE源期刊且中科院分区在一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30分(共同一作也可认定,综述论文按照普通论文分值的50%计算,下同);在二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20分;在三区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10分;在四区及其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5分。学生在SCIE源且中科院分区在一区期刊上发表非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5分;在二区及以下期刊上发表非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得2.5分。认定论文要求在提交证明材料时文章已见刊(online published且有DOI)

专利授权方面:已授权专利且除本院教师外学生排第一位才予以认定。国际专利得30分,发明专利得20分,实用新型专利得10分。

5)竞赛获奖:

“三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得25分,三等奖得20分;

其他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得20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0分;

“三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得20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0分;

其他的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及以下得5分;

市级、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及以下得2.5分。

(注:1、若同一个课题,既获批了科研项目,也在竞赛中获奖,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2、原则上,学科竞赛的赛事认定范围以获奖当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为准。)

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并列时,将成绩并列学生按照成绩单上学分绩点排序,如再出现并列,将根据过程化考核管理系统中取小数点后两位的学分绩点再进行排序。91912:00前学院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含候补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并同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10个工作日。

5. 严格回避和报备制度。

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学院涉及需要回避、报备的工作人员或学生,有关报告于99日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再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 学生申诉渠道。

学生如果对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诉申请发至学院工作邮箱(wusicong@suda.edu.cn),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组织开展核查,对核查存在的问题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学生对学院意见存疑的,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7163652;邮箱:pumanli@suda.edu.cn

7.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学生的推免工作预案。

针对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无法返校的学生,学院将梳理统计出未返校学生中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帮助有意提交推免申请的学生解决申请过程中的问题,保证其顺利完成各项程序。

五、有关管理事项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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