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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点击:2704 发布人:段华 发布时间:2022-09-14 21:41:3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三峡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1〕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制定我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全程组织领导等工作。

    组  长:甘行元 唐波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朱红军 张磊 程江洲 程杉 李文武 袁波 唐芸 李咸善 王辉 李振兴

    秘  书:段华 佘小莉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专家组具体实施我院相关推免生成果的审核鉴定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2023年下达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管理办法》确定分配至我院的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至我院普通推免生指标共43名(其中,5名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下达的单列计划)。基于各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等情况,根据向国家亟需的新型交叉学科领域倾斜的政策,经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专业的推免名额如下:

专业

分配名额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电线路工程方向)

9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4

自动化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5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要求

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开展工作:

1.学院组织开展免试推荐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布相应工作通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推免生指标的分配方案。

2.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与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3.9月6日17:30前,学院将各专业的推免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排名表下载并核实无误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至9月9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推荐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特殊情况经请示可重新公示并适当延长公示时间。公示结束,学院于9月12日打印各专业排名前40%学生的推免成绩排名表交教务处,并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打印学生的成绩单盖章备用(要求打印及印章都清晰,便于后续扫描成PDF文档清晰可见)。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14日12:00前向学院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5.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学生提交的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分类登记后,将登记表及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认定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9月15日17:30前应完成所有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6.学院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示内容,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9月16日17:00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各推荐单位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9月22日17:00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各推荐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各部门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政策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工作程序落实到位,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各部门务必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推荐单位组织开展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的答辩时,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相关审核鉴定材料和全过程录音录像等资料留存备查。

3.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审核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4.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对学科竞赛目录及加分值进行认定,但不超出学科竞赛目录和加分上限。

5.学院根据各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及《三峡大学2023届推免生指标分配方案》,合理分配各专业推荐计划数,学院总的推荐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计划数。

6.获得推免生资格(不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国防科工招生补偿计划)的学生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7.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时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申报相关信息。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8.学院领导小组依纪依规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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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2704 发布人:段华 发布时间:2022-09-14 21:41:3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三峡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21〕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制定我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全程组织领导等工作。

    组  长:甘行元 唐波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朱红军 张磊 程江洲 程杉 李文武 袁波 唐芸 李咸善 王辉 李振兴

    秘  书:段华 佘小莉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专家组具体实施我院相关推免生成果的审核鉴定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2023年下达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管理办法》确定分配至我院的推荐名额。

学校分配至我院普通推免生指标共43名(其中,5名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下达的单列计划)。基于各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等情况,根据向国家亟需的新型交叉学科领域倾斜的政策,经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专业的推免名额如下:

专业

分配名额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电线路工程方向)

9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4

自动化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5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要求

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开展工作:

1.学院组织开展免试推荐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布相应工作通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推免生指标的分配方案。

2.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与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3.9月6日17:30前,学院将各专业的推免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排名表下载并核实无误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至9月9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推荐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特殊情况经请示可重新公示并适当延长公示时间。公示结束,学院于9月12日打印各专业排名前40%学生的推免成绩排名表交教务处,并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打印学生的成绩单盖章备用(要求打印及印章都清晰,便于后续扫描成PDF文档清晰可见)。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14日12:00前向学院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5.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学生提交的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分类登记后,将登记表及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各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认定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9月15日17:30前应完成所有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6.学院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示内容,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的1.2倍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9月16日17:00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教务处汇总审核各推荐单位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9月22日17:00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由各推荐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各部门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政策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工作程序落实到位,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各部门务必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推荐单位组织开展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的答辩时,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相关审核鉴定材料和全过程录音录像等资料留存备查。

3.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审核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4.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对学科竞赛目录及加分值进行认定,但不超出学科竞赛目录和加分上限。

5.学院根据各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及《三峡大学2023届推免生指标分配方案》,合理分配各专业推荐计划数,学院总的推荐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计划数。

6.获得推免生资格(不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国防科工招生补偿计划)的学生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7.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时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申报相关信息。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8.学院领导小组依纪依规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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