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南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17】45号),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即日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和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须按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推荐标准
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西南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17】4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办理。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加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推荐名额
2020年我校推免生名额201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名额12名,各学院应按“推免办”下达名额推荐等额人选和候补人选。
四、工作进程
(一)即日起至9月8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接收推免申请、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综合测评确定排序,待推免名额下达后按通知将合格和候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推免办”审核。
(二)9月9-10日,“推免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学院上报情况进行梳理、复核。
(三)9月11日 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推免人选。
(四)9月11日――20日,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人选名单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
推荐人选的后续录取等工作由校“研招办”负责。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进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推免工作上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一)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二)《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破格推荐学生还须附3名以上教授各自填写的推荐信(附件3)。附件4《西南政法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供学院工作参考,无须提交。
(三)学院推免工作总结 (含学院综合测评具体考核方式和评分细则、成绩排名居前学生未入选的情况说明等内容)。
(四)材料上报时间:9月9日10:00前将推免生所有材料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材料报送至勤业楼1008办公室。联系电话:67258291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经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
(一)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学业成绩条件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17]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其他条件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及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17〕344号)文件规定执行。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推免工作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67258291。
“推免生”人选公示期间,师生如发现推免工作有违相关规定或入选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或“推免办”举报。如举报情况属实,已入选的学生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八、候补人选说明
公示期间,如推荐人选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依序由本学院候补人选递补。如本学院候补人选递补后仍有空缺,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候补人选递补。
九、特别提示:
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报送材料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务必做到准确无误,数据一经上报教育部,无法更改。